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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真的单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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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倒是,沈重欢以前倒是长得挺圆润的,那是几年前,三四岁左右那叫一个粉团雪玉。后来身量稍稍拔高了,自然就没有以前那么圆润的了。基于她这小身板遗传了沈李氏娇小的骨架子,比起这陌上少年抽条了的身高,自然就拉开了差距。

小手紧绞着,小脚一步一步往萧韶九方向走,离一臂之遥的距离,沈重欢停住了步子。

很快,沈重欢就感觉到迎面扑来一阵清淡的木樨香风。萧韶九微弯着身量,一块比丢失的那缠丝羊脂玉佩玉,水色更加晶莹剔透的玉玦,隐隐泛着蓝色的幽光,出现在她面前。外观上倒与丢的那块,大同小异,倒却要小巧玲珑很多,只有她的小手那般大。

还不等她看清楚,萧韶九已经一气呵成地,把玉玦挂在了她脖子上。这挂在她脖子上的玉玦,所用的丝线倒不是平时用的五色丝线,而是质地似乎更加柔韧的白色线,触感清凉。

这,模样看上去差不多,但是,不是她丢的那块啊。

“这不是,不是丢的那块。”沈重欢细细的声量道。

萧韶九拧了下眉,嗯了一声,停了一会儿,似乎在措词,半天才说了句:“脏了。”

啊?

沈重欢讶了,微瞪着眼,愣愣的,看得萧韶九一阵儿赏心悦目。

不知道为什么,龙二找回来那块玉玦之后,他就让人把那块给处理了。然后,重新让龙二把北萧堂更小的那块给找了出来,摩挲了半晌之后,他觉得奶娃子带这块更加好看。

这其实归功于萧韶九极度的洁癖,他很本能地不喜欢小奶娃子身上带的东西,是别人碰过的。似乎别人碰过的,就是不干净,而且还是那个沈丽君碰过,6越瞧过。小奶娃子,若是带着什么东西,就得是他的。

只有他的,才是最干净的。

他的想法很单纯的,是真的很单纯。

沈重欢却以为,萧韶九是没有找到那块玉玦,然后才重新找另一块相似的,赠予她。这么一想,她心底满满的都是负罪感。

小表情更是比之前还要委屈了几分,看得萧韶九一阵淡淡的不喜。

“是不是没有找到?”沈重欢闷闷地问。

萧韶九见那小奶娃子还在为丢了他的东西,难过着,淡淡的不喜变成了莫名的雀跃。

“用天蚕丝绑着,以后天天挂在颈子上,不准再丢了。”

天蚕丝比普通的五色丝线不知道要结实多少倍,这玩意儿刀剑轻易割不断,除非小奶娃子,自己把玉玦从脖子上取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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