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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就到了冬天。有一天我在育儿室里担任守卫,这就是说,我在床上睡着了。娃娃也在小床上睡着了,小床和大床是并排的,在靠近壁炉那一边。这种小床上挂着一顶很高的罗纱尖顶帐子,里外都看得透。保姆出去了,只剩下我们这两个瞌睡虫。燃烧的柴火迸出了一颗火星,掉在帐子的斜面上。我猜这以后大概是过一阵没有动静,然后娃娃才大叫一声,把我惊醒过来,这时候帐子已经烧着了,直向天花板上冒火焰!我还没来得及想一想,就吓得跳到地下来,一秒钟之内就快要跑到门口了。可是在这后面的半秒钟里,我母亲临别的教训就在我耳朵边响起来了,于是我又回到床上,我把头伸进火焰里去,衔住娃娃的腰带把他拉出来,拖着他往外跑,我们俩在一片烟雾里跌倒在地下;我又换个地方把他衔着,拖着那尖叫的小家伙往外跑,一直跑出门口。跑过过道里拐弯的地方,还在不停地拖,我觉得非常兴奋、快活和得意,可是这时候主人的声音大嚷起来:
“快滚开,你这该死的畜生!”我就跳开来逃避。可是他快得出奇,一下就追上了我,拿他的手杖狠狠地打我,我这边躲一下,那边躲一下,吓得要命,后来很重的一棍打在我的前左腿上,打得我直叫唤,一下子倒在地上,不知怎么好。手杖又举起来要再打,可是没有打下来,因为保姆的声音拼命地嚷起来了:“育儿室着火了!”主人就往那边飞跑过去,这样我才保住了别的骨头。
真是痛得难受,不过没关系,我一会儿也不能耽搁,他随时都可能回来;所以我就用三条腿一瘸一瘸地走到过道的那一头,那儿有一道漆黑的小楼梯,通到顶楼上去,我听说那上面放着一些旧箱子之类的东西,很少有人上那儿去。我勉强爬上楼,然后在黑暗中摸索着往前走,穿过一堆一堆的东西,钻到我所能找到的一个最秘密的地方藏起来。在那儿害怕,真是太傻,可是我还是害怕;我简直怕得要命,只好拼命忍住,连小声叫唤一声都不敢,虽然叫唤叫唤是很舒服的,因为,你也知道,那可以解解痛。不过我可以舔一舔我的腿,这也是有点好处的。
楼下乱哄哄的,一直经过半个钟头的工夫,有人大声嚷,也有飞快跑的脚步声,然后又没有动静了。总算清静了几分钟,这对我的精神是很痛快的,因为这时候我的恐惧心理渐渐平定下来了。恐惧比痛苦还难受哩——啊,难受得多。然后又听到一阵声音,把我吓得浑身发抖。他们在叫我——叫我的名字——还在找我哩!
这阵喊声因为离得远,不大听得清楚,可是这并没有消除那里面的恐怖成分——这是我从来没听到过的最可怕的声音。楼下的喊声处处都跑到了:经过所有的过道,到过所有的房间,两层楼和底下那一层和地窖通通跑遍了;然后又到外面,越跑越远——然后又跑回来,在整幢房子里再跑过一遍,我想大概是永远永远不会停止的。可是后来终归还是停止了,那时候顶楼上模模糊糊的光线早已被漆黑的暗影完全遮住,过了好几个钟头了。
然后在那可喜的清静之中,我的恐惧心理慢慢地消除了,我才安心睡了觉。我休息得很痛快,可是朦胧的光还没有再出来的时候,我就醒了;我觉得相当舒服,这时候我可以想出一个主意来了。我的主意是很好的:那就是,走后面的楼梯悄悄地爬下去,藏在地窖的门背后,天亮的时候送冰的人一来,我就趁他进来把冰往冰箱里装的时候溜出去逃跑;然后我又整天藏着,到了晚上再往前走;我要到……唉,随便到什么地方吧,只要是人家不认识我,不会把我出卖给我的主人就行。这时候我几乎觉得很高兴了,随后我忽然想起:咳,要是丢掉了我的小仔仔,活下去还有什么意思呀!
这可叫人大失所望,简直没有办法!我明白这个情形,只好待在原来的地方;待下去,等待着,听天由命——那是不归我管的事情;生活就是这样——我母亲早就这样说过了。后来——唉,后来喊声又起来了。于是我的一切忧愁又回到心头。我心里想,主人是绝不会饶我的。我不知道究竟是干了什么事情,使他这么痛恨、这么不饶我,不过我猜那大概是狗所不能理解的什么事情,人总该看得清楚,反正是很糟糕的事吧。
他们一直叫了又叫——我好像觉得叫了好几天好几夜似的。时间拖得太久,我又饿又渴,简直难受得要发疯,我知道我已经很没有劲了。你到了这种情形的时候,就睡得很多,我也就大睡特睡起来。有一次我吓得要命地醒过来——我好像觉得喊声就在顶楼里!果然是这样,那是莎第的声音,她一面还在哭;可怜的孩子,她嘴里叫出我的名字来,老是杂着哭声,后来我听见她说:
“回我们这儿来吧——啊,回我们这儿来吧,别生气——你不回来,我们真是太……”这使我非常高兴,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感激得什么似的,突然汪汪地叫了一声,莎第马上就从黑暗中和废物堆里一颠一跌地钻出去,大声嚷着让她家里的人听见:“找到她了,找到她了!”
以后的那些日子——哈,那才真是了不得哩。莎第和她母亲和仆人们——咳,他们简直就像是崇拜我呀。他们似乎是无论给我铺一个多好的床,也嫌不够讲究;至于吃的东西呢,他们非给我弄些还不到时令的稀罕野味和讲究的食品,否则就觉得不满意;每天都有朋友和邻居们成群地到这儿来听他们说我的“英勇行为”——这是他们给我所干的那桩事情取的名称,意思就和“农业”一样。我记得有一次我母亲把这个名词带到一个狗窝里去卖弄,她就是这么解释的,可是她没有说“农业”是怎么回事,只说那和“壁间热”是同义词。格莱太太和莎第给新来的客人说这个故事,每天要说十几遍,她们说我冒了生命的危险救了娃娃的命,我们俩都有火伤可以证明,于是客人们抱着我一个两个地传过去,把我摸一摸、拍一拍,大声称赞我,你可以看得出莎第和她母亲的眼睛里那种得意的神气,人家要是问起我为什么瘸了腿,她们就显得不好意思,赶快转换话题;有时候人家把这桩事情问来问去,老不放过她们,我就觉得她们简直好像是要哭似的。
这还不是全部的光荣哩!这不,主人的朋友们来了,整整二十个最出色的人物,他们把我带到实验室里,大家讨论我,好像我是一种新发现的东西似的;其中有几个人说一只畜生居然有这种表现,真是了不起,他们说这是他们所能想得起的最妙的本能的表现。可是主人劲头十足地说:“这比本能高得多,这是理智,有许多人虽然是因为有了理智,可以得天主的拯救,和你我一同升天,可是他们的理智还不及命中注定不能升天的小畜生这么个可怜的傻东西哩!”他说罢就大笑起来,然后又说,“咳,你看看我吧——我真是可笑!好家伙,我有了那么了不得的聪明才智,可是我所推想得到的不过是认为这只狗发了疯,要把孩子弄死,其实要不是这个小家伙的智力——这是理智,实在的!——要是没有它的理智,那孩子早就完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