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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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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镇元拿出上官的威严,淡淡地扫了过去,却道:

“本官知道这本来不在权责之内,但本官早已应下,几位就权当为子孙积福了!”

好话说尽,若是连表面上都不服从,那这样的下属以后必然得穿小鞋,坐冷板凳。

这只是很简单的道理。

宋和已经领着人来到了北辰县。

只是他们还不得进城,只是在城外等候着。

他们也不是什么都不做,只是收拾些芦苇搭建简易的棚屋。

丁镇元一声令下,就征调衙役和民夫,维持秩序,不让他们乱跑。

又亲自带着属官,将县中大户人家一一踏遍,好说歹说,东家给一点,西家给一点,凑了些旧衣服,还有发霉的米。

当然,借此机会,丁镇元其实初步熟悉了城中大户,对下属们彼此的性情能力有所了解。

大致分为几类:一是混日子的,敷衍了事,也没什么本事,多是年级五十岁以上的老油条;二是有些本事,做事还算负责,多是三十来岁的青壮年;三是没什么本事,连表面文章都不做的,指派个任务半天都看不到具体动作的,纯属拖后腿的。

当然根据各自的性情又是另一套划分。

这一天,大致地搭建了简单的棚屋,给所有流民按照男女家庭分配了住处,暂且安置了下来。

用这一天的时间,丁镇元大致地区分出了能用的人手。

“尸餐位素,阳奉阴违,私下里其实是拖后腿的这种,必然是反对我这个县尊的,这种人,要想办法换上,提拔认真做事苦干的人。”

“提拔能用的人,踢掉不能用的人,暂时只需要这么简单就行了。”

“在朝廷没有倒台之前,基本上都能这么用。”

“但我还是需要私下里招募一批心腹能人,以防起事时无人可用的局面。”

“那个宋和可以先看看,除此之外,北辰县城中必然有不得志的文人,有些才学的都可以试试,关键还是要来历清白。”

“我也大小是个正七品的县令了,也算拿得出手,什么大才不敢想,一些文书之类的总是养得起的。”

这么想着,丁镇元回到县衙后,换上了便服,乔装打扮,带着两个武艺精湛的侍卫,在城中乘车游览。

北辰县不愧是万户大县,几乎可以比拟别处三个下县,因此城内很是繁荣。

沿街到处是叫卖声,卖各种草席草鞋的,卖竹篮的,卖小吃的,还有很多小玩具。

商人来来往往的,都在忙碌着。

来往的人,络绎不绝,车马不时经过,缓缓在石板路上行着。

城中道路旁,有水渠,排污水,是兴建城池时就预备的排水体系,据说还有下水道,可以沟通护城河,排出污水。

即使是连续下一周的暴雨,这城里的积水也会快速被排出,不会造成积水。

“今日我才知道县令权威之重,责任之大,说是百里侯并不为过。”

“城中大小诸事,都归县令管,实则根本就是土皇帝,难怪历史上县令就能起兵勤王。”

“说起这个,还没有去军营看过,也不知这县兵,到底是什么样子。”

大辽每府每郡,都有府兵,郡兵,由本地青壮年,服兵役而来。

只要年岁满十六,就必须服兵役,原则上即使是官宦人家甚至祖上有爵位或者是宗室子弟,也不能免除兵役。

如是不愿服兵役,就必须交一笔钱,雇佣他人代替自己服兵役。

兵役时间,为期两年。

对于大多数人而言,服兵役完全是在浪费时间,有这功夫做什么不好?

到了后来,县兵府兵之中,大都是收钱来当兵的。

即使是普通大户,也会每年交三四百钱,雇佣他人去服兵役。

很多家里缺钱的,就一直在当兵,除了自己的两年兵役外,还能从中介处,得到一百多钱的费用。

这代服兵役,俨然成了一项买卖。

家贫之人,为了解决家中口粮,就去当兵,雇佣费用经过多次克扣之后,还能补贴每一百钱给家里。

这就是时下的县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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